2015年11月26日 星期四

研究碎碎念 -- 論文主題

我用幾年前臺師大圖資所盧韋伶的學位論文 "業餘攝影愛好者之網路圖像分享網站使用與標記行為研究",在這個研究題目裡包含了幾方面:

  1. 研究對象 -- 業餘攝影愛好者
  2. 研究標的 -- 網路圖像
  3. 研究主題 -- 使用行為與標記行為
研究對象、研究標的、研究主題都是從研究者感興趣、天馬行空想像出來的大主題去限縮、聚焦的產物,目的是為了讓研究有一定的範圍,不至於失焦。上述這篇論文,研究者可能一開始是對 "Web 2.0 使用者發佈資訊的動機和行為有興趣",然後再多次限縮、聚焦的產物。

研究主題會與研究目的和研究問題有關,也會和使用的理論(或發展的假設)有關,是整個研究的焦點所在。

跟著前述題目往下走"Web 2.0 使用者發佈資訊...",Web 2.0時代,使用者能發佈的資訊包含文字、圖像、影音...,究竟想研究的是所有資料類型或特定資料類型?即使限定了圖像,使用者五花八門,可能有美食愛好者、旅遊愛好者、廚神...,不同種類的使用者,分享和標記圖像資訊的行為也不一。在一個研究中,若甚麼種類的使用者都要去討論,恐怕研究的結果會很發散。

所以我揣摩盧同學(通常我們都叫她魯咪,就不知道和嚕嚕咪有沒有關係)可能是循著這樣子的脈絡把她的學位論文題目訂下來。

可是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這論文題目中沒有提到研究的究竟是哪個網路圖像分享網站?如果再仔細看論文,可以發現她用的是Flickr這個網站。我覺得網路圖像分享的網站雖然很多,每個網站或多或少有些不一樣的功能(或者優使性不盡相同),但若研究的結果只能應用在單一網站(例如用來建議這個網站如何改善),那研究的貢獻其實不高。所以,雖然網站是一個研究的"虛擬場域",但更重要的會是人的行為(研究主題)、研究對象和研究標的。更重要的是,好的研究發現應該是要能夠generalization的(不限於單一平臺、單一系統...)。

再絮叨一下,過幾年後Flickr可能不紅了(甚至被併購、關掉),如果這樣,一個以Flickr為研究主題的論文可能就很快失去價值了。還有,人家已經做了Flickr,如果你再來做Instgram或其他網路圖像分享網站就有點東施效顰了...,除非
  1. 有不一樣的研究對象嗎?
  2. 有不一樣的研究主題嗎?
  3. 當然...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勉強可有不同面向、層次的發現。

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ORCID 臺灣聯盟意向徵集


提升研究成果的可見度與影響力一直是研究者努力的目標。在現今運用網路與資訊工具進行研究的e-Research時代,已有若干工具有助於研究者提升研究成果的可見度與影響力,ORCID就是其中的佼佼者。ORCID全名為Open Research and Contributor ID,它是一個獨立、非營利、社群導向、跨領域的組織,提供研究者註冊唯一的永久識別碼,此識別碼可串聯研究人員與他們的研究成果、專業活動,只要研究人員在投稿、申請補助、以及各種研究工作流程中註明ORCID識別碼,便可確保研究成果獲得表彰。
對於研究人員而言,註冊與使用ORCID是免費的,但若研究機構希望為機構內的研究人員代註冊ORCID,或是整合ORCID與機構內的相關系統,則可考慮成為ORCID機構會員。ORCID機構會員又分為基本會員(Basic)超值會員(Premium)二種,其差異比較如下:

基本會員(Basic)
超值會員(Premium)
1.          僅能與機構內單一系統整合
2.          一年可取得兩次資料檔
3.          每月僅與機構內少量研究人員互動
4.          年費:US$5,000 (非營利機構可打八折,臺師大現為基本會員,年費US$4,000)
1.          可與機構內多套系統整合
2.          每月皆可取得資料檔
3.          特定ORCID識別碼的更新通知
4.          有大量資料需求與需要頻繁的資料下載(data dumps)
5.          每月與機構內大量研究人員互動
6.          機構希望促進ORCID資料與機構內資料的同步
7.          機構希望分析機構內系統與ORCID系統間的互動
8.          年費:依機構規模而定(非營利機構可打八折) (臺灣大學的規模落於Small organization,所以打折後的年費為US$8,000)

由於國內許多大學圖書館和專門圖書館陸續表達對ORCID的興趣,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擬發起ORCID臺灣聯盟。根據ORCID網頁的說明ORCID聯盟乃是針對超值會員,只要募集5-9位會員,年費將為US$6,000
如果貴館評估後決定申請ORCID超值會員,且願意加入ORCID臺灣聯盟,請於20151210日前聯繫館合協會秘書處蔡欣如專員(連絡電話:(02)2351-2804Emaililca@ilca.org.tw)。期間若有任何問題,也歡迎與館合協會柯皓仁理事長聯繫(Emailclavenke@ntnu.edu.tw)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從學位論文變更申請書談起

圖片來源:University of Winnipeg

這是個嚴肅的話題,我的用詞一定不精準,只是想引起大家的討論...

大學圖書館負責保存校內學生學位論文(無論是紙本或電子格式)的這件事是無庸置疑的。

身為老師,很有經驗,在學生口試論文通過後,那份審定書一定是先押在系所助教那,以我為例,我會認真地看完最後一版修訂後,告訴助教說:「學生可畢業」,然後系所助教才把審定書交給學生。問題來了,學生交出去的那份版本和我看的最後修訂版到底是不是同一份,對不起,我還真無法保證。可能有那百萬分之一的機會,學生繳交的版本不是我最終看到的那個版本...。

學生要繳交好幾份學位論文,一份放系上、一份教到學校圖書館(而且有紙本和電子)、一份(透過教務處)交給國家圖書館,可能也有那百萬分之一的機會,學生交的這四份(含電子)是不一樣的。

至於學生究竟是有意或無意交不一樣的版本,那原因就更難深究了。

另一個問題。繳交的學位論文是否可以變更?在實務上,不論國家圖書館或各大學圖書館,都有學位論文變更申請書的設計,臺師大的在這裡 (詳文後註)。好吧,看來除了學生之外,需要指導教授、系所主管簽名同意,算完備吧。但是變更原因是學生自己寫的,就算有個變更前後版本對照表,恐怕圖書館也無力審核。系所主管也很辛苦,只不過是當兵當到了,還得簽名同意...。國圖的學位變更申請書也類似,但就離學校更遠了。

變更的原因究竟是甚麼?啊,族繁不及備載:中文變英文、修改內文及書目(那究竟修改了啥?)、修改謝辭(本來感謝女朋友,但女朋友變成了前女友?)、補缺頁、延後公開日期、改成不公開(為啥變不公開?)。更有趣的,還有修改三、五年前的學位論文。

這就不禁讓人有很多聯想了?

另一個重點:誰能夠保證修改後的版本和原先口試版本的主要結果一致?改到最後如果和口試版有很大出入,然後又放上審定書...。所以我覺得這年頭教授是高風險行業,連口試委員也是

問題是,大學圖書館或國家圖書館常見的這種學位論文變更申請書究竟有沒有和學位授予權責單位(我說的是教務處啦)協調過?圖書館只是保管學位論文單位,不應該有權限同意學生置換,除非是權責單位教務處同意

改成績都要上簽讓教務處同意,為啥改學位論文不需要經過教務處同意?

法律相關的朋友一說:「學位論文繳到圖書館,那是萬牛拉不回,甭想換了。」

法律相關的朋友二說:「繳交到圖書館的版本一若已經有剽竊,那事實已經成立。就算抽換,也無法改變剽竊的事實。」

如果圖書館無法確定變更學位論文版本的真正原因,那,我們就不應該讓學生變更學位論文。更應該與權責單位教務處討論如何處理這件事,而不是有個學位論文變更申請書就好了。

註:依據105年5月18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生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12點所載,研究生至圖書館繳交定稿之學位論文後,不得再進行抽換。資料來源。 (註解日期:2020/8/8)

2015年11月1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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